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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裝消防水箱如何確定水箱的容積
來源: 時間:2025-05-22 11:11:25

根據--消防規范及技術標準,建筑安裝消防水箱的容積確定需綜合建筑類型、高度、消防系統設計流量及火災延續時間等因素,具體步驟如下:
一、核心依據:--消防規范強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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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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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要求,具體數值按建筑類型分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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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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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高層公共建筑:≥36m³(建筑高度>100m時≥50m³,>150m時≥100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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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公共建筑/二類高層公共建筑:≥18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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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建筑: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25L/s時≥12m³,>25L/s時≥18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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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建筑:總建筑面積1萬-3萬㎡時≥36m³,>3萬㎡時≥50m³(與高層公共建筑規定沖突時取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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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不同建筑類型的消防水箱容積下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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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算方法:初期火災用水量為核心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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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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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消防水箱容積(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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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室內消防用水設計流量(L/s),根據建筑風險等級及規范確定(如高層辦公樓通常取40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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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火災延續時間(h),一般取10分鐘(即1/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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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換算:1L/s×10min=6m³(因1L/s=3.6m³/h,3.6×10/60=0.6m³,但規范直接簡化為V=Q×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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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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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計算值超過規范規定的下限(如12m³、18m³),則按規范下限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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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某二類高層住宅Q=15L/s,計算得V=15×0.6=9m³,但規范要求≥12m³,故-終取12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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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場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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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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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100m時,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容積提升至50m³;>150m時達100m³(如上海中心大廈等超高層建筑需特殊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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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聯供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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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輸水箱兼做高位水箱時,其容積需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用水量,且≥60m³(如分區供水的超高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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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用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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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箱與生活/生產用水合用時,容積需滿足消防用水量與生活用水量之和,并設置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如液位控制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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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鍵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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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類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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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建筑同時設置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且水箱單獨設置時,容積需分別滿足各自系統要求;若合用,則≥18m³(如商業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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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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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消防水箱設置高度需滿足-不利點消火栓或噴頭的靜水壓力(如高層住宅≥0.07MPa),否則需增設穩壓泵及氣壓罐,并調整水箱容積(如增加穩壓設備后容積需≥12.45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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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性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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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區(如江蘇、上海)要求消防水箱容積需額外考慮當地火災統計數據及供水能力,可能高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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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務操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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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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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建筑性質、高度及消防系統類型,直接查表確定容積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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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計算值低于下限,按規范取值;若高于下限,需結合補水能力復核(如補水時間≤4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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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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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水箱容積是否符合消防設計文件及規范要求,并通過液位計、流量計等設備驗證實際儲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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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建筑消防水箱容積的確定需以--規范為基礎,結合建筑類型、消防系統設計流量及特殊場景調整,通過公式計算與規范下限的對比得出-終值。設計時應優先查表確定下限,再通過計算驗證,確保既滿足初期火災撲救需求,又符合法規要求。